评论: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依据何在
评论: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依据何在
2014-10-14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admin10月13日《新快报》报道,《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该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条例》首次作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消息一出引发多方关注。
草案尚在征求意见,结果尚难预料,但这毕竟是立法部门倾向性意见。如果“五禁”最终实现,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广州彻底失去生存空间。对于“掐死”它们,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立场会有不同判断。这些车辆在车流中见缝穿插,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在人行道横冲直撞,导致不少交通事故发生。彻底禁了它们,城市交通状况会好一些,市民人身安全更有保障一些。所以,对于“五禁”,会有市民赞成。
也会有反对的群体。这些车辆的安全性(针对驾驶人而言)和舒适性,和汽车没法比,但并不是谁都有“福分”开汽车。对于已经习惯了靠这些交通工具出行的市民,“五禁”将给他们生活带来不便。特别需要说的是,素质低下、横冲直撞的驾驶者,只是很小一部分人。类似的人,汽车司机中间也不少,但没听说哪个地方因此禁了汽车。
而对于部分人来说,这些车辆更是他们的谋生工具。比如快递业,电动车是快递员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一旦电动车不能上路,又没有其他替代方式(自行车慢,运载能力有限,蹬一天车身体也吃不消),辞职不干就将是他们唯一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五禁”出台,相当于砸了这部分人的饭碗。
上述人群受到的影响,立竿见影。而这些车辆产供销各环节涉及到的更多人因此受到的影响,也将逐步显现。摩托车也好,电动车也罢,都是国家允许生产、销售、上路的产品。如果广州对它们实行“五禁”没有问题,那么,其他地方实行同样政策也没有障碍。这么做的地方多了,产供销各环节都会受到影响,这些产业不可避免走向萧条。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导致城市交通恶化,百姓生命财产受到损害,这方面的问题客观存在。出现这些问题,既有驾驶者个人素质的原因,也有相关部门管理不力的因素。这些问题必须解决,但是否一定要通过“五禁”的方式,却让须审慎考量。彻底“掐死”,简单有效,但负面效应不小,也有懒政之嫌。但凡有其他选择(比如限制路段、时段),“封杀”都不可取。
全面“封杀”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也是有关部门绕不过去的追问。限于篇幅,这个话题不能展开论述,只说一点。假如某市民有辆摩托车或电动车,一旦“五禁”,不能上路的车也就成了一堆废铁。一纸条例导致公民财产价值贬损,政策制定者有责任告诉他们:这么做的合法性合理性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