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检察提前介入指引打击假冒名酒犯罪
深圳盐田检察提前介入指引打击假冒名酒犯罪
2018-09-1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深圳9月13日电 记者唐荣 通讯员龚海涛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对制作、销售假冒名酒的犯罪嫌疑人唐某等5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批准逮捕。这起假冒名酒案系盐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检察机关适时提前介入并指引侦查,公安、检察紧密配合,将隐藏在湖北、河南两地的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现场缴获大量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系列名酒,涉案假冒名酒价值100余万元。
2018年5月,盐田一居民向盐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称:其通过微信购买的“国窖1573”、“剑南春”酒怀疑是假冒商品,要求政府部门处理。经审查,盐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该起案件涉嫌犯罪,便向盐田公安机关移送。
经缜密侦查,盐田公安机关发现该案假冒名酒销售地在河南省郑州市,而制作地可能在湖北省随州市。为确保能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防止抓获嫌疑人后却因证据不足而导致案件流产,公安机关主动邀请检察机关适时介入。
案情紧急,盐田检察院检察官立即会同公安侦查人员听取案件汇报,研究案情。经充分了解案情及研讨,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会以没有“明知”的主观故意辩解而脱罪,另外办理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往往在认定非法经营数额上存在疑难。针对这些问题,检察官从有效检控犯罪角度提出侦查取证指引意见:需要侦查人员在抓捕时便注意收集嫌疑人主观上明知的证据,并按司法解释注意收集嫌疑人假酒的实际销售价格的证据。
取得检察机关的侦查指引后,公安侦查人员经过充分侦查准备,收网条件逐渐成熟。8月2日,盐田公安侦查人员分别在湖北随州、河南郑州两地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当场缴获大量假冒名酒,实现一网打尽、人赃俱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