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踹电梯门致友人从电梯缝坠落死亡获缓刑
男子踹电梯门致友人从电梯缝坠落死亡获缓刑
2018-06-04 来源: 正义网 作者:admin公共场所,请约束自己的行为
广州白云:一男子脚踢电梯门致友人坠梯身亡,获刑 北京门头沟:五旬男高速路上用弹弓“偷袭”车辆,落网
张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正义网讯(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汪洋)在电梯行驶中,一男子脚踢电梯层门致友人不幸坠梯身亡。近日,该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受到法律惩处。
2015年9月13日晚饭后,宋某和覃某为给朋友庆祝生日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附近一KTV唱歌喝酒。一直玩到次日凌晨2点左右,宋某与覃某等人在KTV三楼准备乘电梯离开。在等待电梯的过程中,覃某背靠电梯,和宋某面对面站着聊天。其间,宋某不知何故突然用脚踹了两下关闭状态下的电梯层门。几乎同时,宋某把双手搭在覃某的双肩上,覃某受力后退了一步撞到电梯门上。突然间,电梯门出现了缝隙,覃某瞬间从电梯门缝隙中往后倒进电梯井里,紧接着,电梯门又合上了。
惊魂一幕发生后,同行的朋友赶紧打电话报警,消防车和救护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覃某救出,但已回天乏术。经医生诊断,覃某系因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后经鉴定,事故发生前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三楼电梯层门可正常工作;事故发生时三楼层门导向装置由于外力作用脱离层门地坎,失去坠落保护功能。
原来,是宋某踢踹电梯的行为导致电梯左侧门下方下滑块脱轨,并轻微向内弯,而电梯门带有电器开关和机械开关,一旦脱轨或变形,电梯载人仓就会立即停止运行,但是电梯门仍然可以向内晃动。故当覃某撞到电梯门时就发生了上述一幕,直接掉进电梯井,坠落至负一层导致身亡。
案发后,宋某被侦查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因对是否为意外事故存有争议,该案被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宋某提起公诉。
但宋某一直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法庭上,宋某的辩护律师提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电梯门的损坏是宋某所致;本案案发前存在有其他人踢门的情形,电梯门松动至脱轨存在多个因素,且被害人覃某坠井后也未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医治,电梯损坏的结果和覃某死亡的结果均属于多因一果;宋某不可能预见本案的危害后果,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因此认为本案应为意外事件,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针对辩护人的意见,出庭公诉的检察官予以反驳:根据现场监控录像,证实在宋某踢电梯门的行为之前其他乘客乘坐电梯安然无恙,电梯并未出现故障,但在宋某踢了电梯门之后30秒内就发生了坠亡事件,结合鉴定意见,可以推断该涉案电梯损坏与宋某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害人覃某的死亡结果系由宋某先前踢电梯门的行为与之后推被害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而宋某的后行为是从属于先行为的,并不能脱离先行为而独立存在,因为如无宋某先前的踢坏电梯门的行为,宋某手推被害人的行为是极难发生危害后果的,虽然该手推行为对于危害后果的产生起了一定作用,但是本案中宋某踢坏电梯门的行为才系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故宋某脚踢电梯门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电梯层门是用来保护乘客安全的,这是常识,宋某用脚踢电梯门,其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其因酒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其主观上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失,客观上又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其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特征,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正义网讯(记者简洁 通讯员赵岩)在车流如织的北京西六环路附近用弹弓射击过往车辆,先后致7名车主的车辆受损。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7年12月19日晚上8点左右,韩先生驾车在西六环门头沟境内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突然“嘭”的一声,他发现自己车窗玻璃破碎,于是被迫将车停至应急车道。停好车后,韩先生发现,应急车道内还停放着其他几辆车,车窗玻璃均有不同程度损坏。车主们分别诉说了自己的遭遇,结果发现车窗玻璃都是被人用钢珠击碎,于是,其中一位车主报了警。
经调查,案发前几日也有“同病相怜”的车主报案称自己的车辆在相同地点行驶时被钢珠击碎车窗玻璃,侦查机关将这两起作案手段相似的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并案侦查。
通过在案发地附近蹲守、调取沿途监控录像、走访摸排调查取证,最终,警方锁定了张某,并从其身上搜到弹弓、钢珠。张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自己从2017年10月至案发,在西六环护坡隐蔽处用弹弓射击六环路车辆的5起犯罪事实,民警还从其家中搜出了数把弹弓、大量钢珠、泥丸。
该案被移送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卷宗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调取录音录像等,发现现年52岁的张某自2016年开始,在网上购买作案用的铁质弹弓、钢珠、泥丸,起初只是在家中打树瞎玩,但是觉得不够刺激,于是突发奇想,来到西六环路边向高速行驶的过往车辆进行“射击”。
年过半百的成年人仅因为自己的“玩心”,前后共造成7名车主的车窗玻璃受损,损害价值近4000元。财产损失虽小,但危害极大。记者了解到,在被袭击的车辆中,有名车主怀孕的妻子正好坐在副驾驶,因为钢珠的袭击而受到了严重惊吓。同时,监控显示,案发时段,封闭的六环路上过往车辆行驶密集,此时段用弹弓射击车辆,除了被害车辆以外,还极大威胁到其他车辆的行驶安全,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我现在非常后悔,每天都在反省,这不是我这个年龄的人该干的事情,我认罪。”庭审中,52岁的张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并积极赔偿损失,但为时已晚。
办案检察官表示,被告人张某对高速路上过往的不特定车辆使用弹弓发射钢珠进行射击,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社会危害性相当,均严重危及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因此,对这种为寻求刺激,不顾他人安危的举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也提醒大家,不要因自己的无聊行为而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