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7年法制工作:实现新作为 取得新成效
国务院2017年法制工作:实现新作为 取得新成效
2018-01-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admin一年来,国务院召开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12部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审批了15部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服务“放管服”改革,分5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13部法律,修改53部行政法规、废止3部行政法规。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改革措施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修改废止法规240多部、规章2200多部、规范性文件88100多件。对2000余件文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为重大决策举措把好合法性审查的法制关口。清理办结历年所有行政复议积案,用一年时间办完按过去常规速度需要八年才能办结的3847件案件。以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更紧、措施更实、步伐更快。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高效完成重点立法项目
坚持立法进程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到哪里,政府立法就跟进到哪里,服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法治保障。
一是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标准化法、关于延长部分区域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期限的决定、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的决定等法律议案,制定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二是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繁荣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图书馆法草案,制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三是为保障军队和武警部队改革,维护国家安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制定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修订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行政法规。四是为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制定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修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行政法规。五是为依法推进和保障“放管服”改革,分2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揽子修改法律的议案,修改法律13部,分3批修改行政法规53部、废止3部。六是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审核完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中俄国界第一次联合检查成果议定书等14件各类国际条约。此外,还配合全国人大有关方面审议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所得税法、红十字会法、核安全法、测绘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草案。
二、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发展不平衡等薄弱环节,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充分发挥督察指挥棒的重要作用。国务院法制办精心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实行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综合督察和重点督察相结合,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在对82个地方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书面督察的同时,国务院法制办赴5个省(区)开展实地督察,进一步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行政执法三个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作用。根据党中央要求和国务院决定,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组织在天津、河北、安徽以及国土资源部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了“三项制度”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实现了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及时公开,形成了规范的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使用音像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多个环节进行音像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各方反响很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参与筹备专题政论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和大型成就展“砥砺奋进的五年”,充分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就和亮点;法治政府建设一线法制干部陈艳利和伍华当选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传递了法治正能量;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开辟“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全面宣传介绍各地方各部门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彰显示范作用。四是推动各省级政府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督促地方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转载各省级政府公布的年度报告,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通过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增效。
三、加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为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改革决策顺利贯彻落实,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和备案审查力度。一是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处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决定精神,立即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2017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00多部、规章260多部、规范性文件9100多件,从根源上有效防止了“立法放水”、降低标准、放松管控等问题。二是为依法保障“放管服”改革措施有效落实,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放管服”改革和制约新动能发展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截至2017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修改废止规章1900多部、规范性文件79000多件,完成对750多部现行有效行政法规的专项清理,有效清除阻碍“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的制度藩篱。三是为有效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涉及“放管服”改革事项的部门规章开展专项审查,督促相关部门修改废止25部;对涉及“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地方政府规章开展专项审查,督促地方修改废止15部;集中力量组织对2016年度制定的1693部法规规章进行集中审查,委托专家对2017年度上半年制定的740部法规规章进行协助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研究处理。通过备案审查,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全部办结行政复议裁决积压案件,不断强化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
行政复议是规范监督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我纠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近年来,申请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的案件数量逐年快速增长,国务院法制办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落实2016年10月中央巡视组要求,把2017年作为历年行政复议裁决积案的“清理年”,抽调人员打歼灭战,创新方式打攻坚战。全年共办结5638件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多年积压案件已全部办结,实现了清零目标。在办案过程中,对存在共性问题、违法情况突出的地方,加大了通报、约谈和纠错力度。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引导推进以“集中行政复议职责”为中心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2018年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五、扎实做好重大改革决策出台前的法律审核,认真负责为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好法制关口
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重大改革决策合法性审核高度重视,多次强调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有关决策出台前大多要求国务院法制办进行法律审核。国务院法制办全力以赴,2017年共办理这类办件2000余件,其中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办理的200多件。重大改革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涉及各方面的重大改革议题,政治敏感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高,要求时间紧迫,办理难度很大。国务院法制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投入一半左右的力量来完成这项重要任务,努力扎实细致、尽职尽责、周密稳妥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相关改革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确保各项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六、着力推进法治宣传研究、对外法治交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
一是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组织力量在《人民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成就,批驳“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多党政治”等“法治西化”的思潮和倾向。做好立法宣传工作,以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等形式对新发布行政法规进行宣传解读,邀请专家学者撰写解读文章,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共发表理论、宣传、解读文章数百篇。二是积极开展中德、中欧“法治对话”,成功举办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第二届中欧法律事务对话,适应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的时代要求,向世界传播中国法治的理念和声音,扩大中国法治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三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把法治宣传与网络普法有机结合。
新时代要有新格局,新目标要有新奋斗。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法制办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格局、更实的作风、更足的干劲,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