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合作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月8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合作协同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代表双方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建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合作协同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于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建立合作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促进黄河流域人民法院与沿黄各省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深化合作机制建设,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创新方式、拓宽渠道,积极深化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治理力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司法调查研究,统一流域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增强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加大流域法院司法协作,构建符合流域特征的审判体制机制,深化协同联动,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流域法律制度建设提供司法咨询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法院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协调配合司法工作开展。加强与人民法院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流域相关规划、政策和重点工作。(蔡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