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院史实物及史料征集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传承人民法院优良传统的工作要求,国家法官学院决定在新院区启动院史馆建设,集中展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光辉历史和伟大成就,以激励广大干警和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者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创辉煌。院史馆建设凝聚着广大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者的深切期待,为记载历史并充实院史馆展品,现特向社会征集国家法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院史实物及史料,并期待大家对院史馆建设提出宝贵建议。
一、征集内容
学院在各历史阶段教学、科研、管理、学术、活动,以及国内外社会交往中有纪念、收藏、展览价值的各种形式的物品和史料。具体包括:
1.历任学院领导、教师、院友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题词及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生活用品等;
2.国家领导同志和国内外知名人士来学院参观考察的照片,以及为学院和个人书写的题词、贺信、字画等;
3.各历史阶段的院刊、简报、会议记录、教学资料、手稿(手写教案、论文原稿等)、教材、试卷等;
4.反映或记录学院昔日校园风貌、院址变迁、建筑物改建的照片或文字材料以及带有院名印记的物品,如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徽标、印章、票据等;
5.反映教学工作的教案、听课笔记、教学笔记、学习笔记、工作笔记、记分册、成绩单等;
6.师生员工和校友在院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以及反映学习生活的照片、录取通知、毕业文凭、学员证、学生证、借书证、作业本、笔记本,以及服装、饭票等各种可资纪念的物品;
7.学院和个人获得的各类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纪念品、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实物和照片等;
8.学院不同时期与国内外机构、学院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以及友好单位赠送学院具有保存和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9.学院早期购置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学院曾经使用过的各类器具,例如打字机、油印机等仪器设备;
10.历届毕业生、结业学员的合影照片、通讯录、各种活动的纪实照片、纪念册等;
11.有突出贡献校友的重要成就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迹报道材料、证书等,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知名校友的事迹介绍、生活或工作照、毕业照等;
12.对学院建设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的相关资料;
13.各分院开展的口述历史人物采访的影像或文字记录;
14.其他展示学院发展历程和工作业绩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对有意愿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在院史馆陈列的,展品下注明捐赠人;
2.复仿制。资料、实物收藏者如愿意向学院提供原件进行复仿制,学院复仿制资料、实物后将原件归还收藏单位和个人,并颁发纪念证书。原件或复制件在院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3.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学院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金额面议;
4.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要求
单位或个人移交的院史实物资料请配以相关文字说明,或能撰文讲述相关故事,并填写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四、捐赠办法
捐赠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与院史资料征集工作联系人联系赠送事宜。捐赠物品的, 请先发送物品照片,经院史馆建设办公室确认收藏价值后,学院可派专人实地办理移交或赠送手续,也可采取邮寄的方式,由学院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
五、联系方式
院史资料征集工作联系人:
孟立洁 010-67559655 13910337338
2495053550@qq.com
孙 宁 010-67559283 17319009884
sunning1994@foxmail.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国家法官学院院史馆建设办公室,邮编:100070。
国家法官学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