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部委发布非银支付风险专项整治方案防范挪用建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十四部委发布非银支付风险专项整治方案防范挪用建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2016-10-1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周芬棉
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存在违规经营、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十三部委今日联合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对无证经营机构准入制度,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对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管,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重点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此次专项整治的一个重点是,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排查梳理无证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整治一批典型无证机构,发挥震慑作用,维护市场秩序。
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67家支付机构获准从事支付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网络支付、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
这位负责人说,支付机构在快速发展中,有些机构未经许可违规从事支付业务,即无证经营。
无证经营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无证经营银行卡收单核心业务,即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接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留存商户结算资金,从事其他收单核心业务;
第二类是无证经营网络支付业务,即将用户支付资金先划转至网络平台账户,再由网络平台结算给其平台下挂商户。开立类支付账户的电子钱包,具有充值、消费、提现等支付功能。
第三类无证经营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即擅自扩大应用范围,实现跨法人商户应用,发行与受理跨法人、跨领域、跨地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对无证经营机构将分类施策
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的危害表现在多个方面。这位负责人称,首先是严重危害客户资金安全,现实中已多次发生无证机构挪用商户结算资金或持卡人预付资金、“跑路”的风险事件。其次是危害支付信息安全。比如,无证机构在商户和客户拓展、终端机具、客户信息管理等方面缺乏安全保障措施,极易造成客户信息泄露、账户信息侧录等风险以及伪卡、盗刷等风险事故、案件。一些机构在网上大肆售卖POS机具,对商户和客户未设置任何准入门槛,为黄赌毒、洗钱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和客户提供支付服务,助长犯罪行为。
同时,无证经营还表现为无底线竞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为此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依据《实施方案》,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对于业务许可存续期间未实质开展过支付业务、长期连续停止开展支付业务、客户备付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机构,不予续展《支付业务许可证》。
关闭无证机构交易处理和资金结算通道,对违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责任追究。对无证机构的查处将根据业务规模、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对于业务量小、社会危害程度轻、能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可给予整改期,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于业务规模较大、存在资金风险隐患、不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依法取缔。
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专项整治
依据《实施方案》,开展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是此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又一大重点。主要包括,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的专项整治和整改监督力度;研究建立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规范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清算行为,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大违规处罚。
据这位负责人解释,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对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将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是作为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点,通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加强实时监测建立清算平台
为推动和规范支付机构业务开展,防范支付风险,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组织支付机构,共同发起筹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通过该平台改变目前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业务的情况,节约连接成本,提高清算效率,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对社会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测。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明年底完成,各地方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形成报告,报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同研究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无证机构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
法制网北京10月1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