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账户实名制严格规范配资业务证监系统采取多种方法维护股市平稳
落实账户实名制严格规范配资业务证监系统采取多种方法维护股市平稳
2015-08-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 法制网记者 周芬棉
为防止股市非理性大跌,证监系统及相关政府部门在前期采取一系列措施基础上,近期证监系统又采取多种方法维护股市平稳发展。
8月3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对其《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即两融)进行修改完善,明确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即将还券的日期由原来的T+0改为T+1。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上述规则的修改,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融券业务交易规则,防止部分投资者利用融券业务变相进行日内回转交易,加大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针对媒体提出的部分配资公司将其业务范围由股票配资转向股指期货市场配资,且给予期指场外配资的杠杆率最高可达10倍的问题,邓舸解释道,2011年7月,证监会下发《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要求各期货公司严把开户关,不得从事配资业务、以各种形式参与配资业务或为配资活动提供便利。
据邓舸介绍,近期,证监会在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期间,也关注到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开立虚拟期货账户、代理客户买卖期货,这些行为违反了现行期货市场有关开户管理、账户实名制、期货经纪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证监会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强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一旦发现期货公司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将依法查处。
据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期分别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召开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工作座谈会。中国证监会张育军主席助理在会上强调,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专业理性分析当前市场形势,继续把稳定市场、稳定人心作为当前首要工作。要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做好维护市场稳定的具体工作;继续认真做好赎回应对和流动性风险防范工作;抓好专户业务杠杆和配资风险的防控;抓好分级基金和创业板投资的风险防控工作。
张育军对证券公司提出两点要求: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管理,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审慎控制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使之与自身资本实力、流动性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严禁利用程序化交易恶意做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