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音乐版权成互联网业争夺焦点
在线音乐版权成互联网业争夺焦点
2015-07-0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加速整合 |
在线音乐版权成互联网业争夺焦点
制图/高岳 法制日报北京7月6日讯 记者余瀛波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问题正日益凸显出来。 5月26日,阿里音乐成立后的首次发声,就是关于音乐版权。据报道,当日,阿里音乐旗下公司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递交诉前禁令申请,称其耗费巨资从滚石音乐获得独家版权的歌曲被酷狗音乐盗播。法院审查后认为,阿里音乐旗下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对涉案歌曲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此,法院签发禁令,要求酷狗音乐立即禁播涉案歌曲。 与此同时,据媒体报道,酷狗也在针对阿里音乐展开类似版权保护行动。而在过去不到一年时间,同样因为版权保护问题,腾讯对酷狗以及网易发起诉讼,而网易云音乐也提起相关反诉。 根据《2014年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2013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00亿元人民币以上,数字音乐用户的总人数已经达到4.53亿人次。2014年,在网络音乐平台几大服务商陆续推出付费产品后,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开始加速整合。 今年3月,阿里数娱对外宣布,将阿里巴巴旗下两款数字音乐平台天天动听与虾米音乐正式改组成为“阿里音乐”。而在此前,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也被曝出已合并组成海洋音乐集团。 至此,有观点认为,阿里音乐、海洋音乐集团和腾讯公司旗下的QQ音乐,因所占市场份额较大,已经形成国内在线音乐市场的鼎足之势。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版权整体环境已经好转,而网络音乐版权问题已经到了全面正版化的关键节点。在此背景下,几大在线音乐巨头纷纷开始接触唱片公司,达成授权协议。 比如,目前阿里音乐已获得滚石、华研、相信、BMG等华语及国际顶级唱片公司的数百万首独家音乐版权,而索尼、华纳等也与腾讯在2014年签署了授权协议。 尽管如此,我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现状仍不容乐观。据国际唱片业协会2014年发布的《2014数字音乐报告》,中国2013年数字音乐的收入仅为8260万美元,平均每个用户一年用于在线音乐方面的支出不足一元人民币。更有报道指出,中国网络音乐一首歌版权收入平均仅50元。 针对当前网络盗版侵权频发的现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6月16日在做客新浪微博微访谈时透露,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工作。修订草案增加了著作权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并提高罚款数额,以强化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阎晓宏同时指出,今年的“剑网行动·2015”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将加强对音乐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