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探路司法改革:一步到位选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
吉林探路司法改革:一步到位选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
2015-06-15 来源:新华网 作者:admin吉林探路司法改革:“创新+决心”一步到位选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
新华网长春6月15日电(记者周立权、吴昊)如何公平公正地选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不仅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改革者的创新和决心。吉林省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7个试点省份之一,改革重点是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模式,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让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根据吉林省实际,经批准,确定改革后吉林省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员额比例控制在39%、47%、14%以内。为此,吉林省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实施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改革路径。
为了在推进员额制改革中起带头作用,吉林省法院、省检察院压缩时间表,不用过渡期,决定一步到位分别达到39%、34%的员额控制目标。
6月5日,吉林省法院产生首批126名员额内法官。记者了解到,由于法官人数较多,确定员额内法官难度较大,为此,吉林省规定参加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的人员需要经过“九关”,即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定量考核、定性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党组审批、公示。同时,就人选工作业绩和廉政情况征求纪检监察、审判管理部门意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能参加选任报名。其中,报名审核通过147人,最终选出126人。
而在此之前,吉林省诞生了155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介绍,检察官员额制就是压缩现有检察官数量,通过严格的遴选方式,选出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员额内,使检察官真正承担起谁办案、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吉林省检察机关在先期培训基础上,组织了严格的笔试和面试,公开透明进行了民主推荐。日前,经遴选委员会的审议、讨论和表决,决定对吉林省检察院125名拟任员额内检察官,九台区人民检察院30名拟任员额内检察官,纳入检察官员额,吉林省首批155名员额内检察官正式诞生。
最早开始探索吉林省检察系统改革的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检察长焦成千介绍,目前,九台区检察院已选任13名主任检察官,并以其为核心配置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形成“1+1+N”办案模式,明确主任检察官具有办案组织权、监督权和职权范围内案件的决定权,并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以及最大限度检务公开,实现对主任检察官团队的监督。
焦成千说,检察官、法官实行分类管理和员额制是改革面临的一个“硬骨头”,改革意味着很多人原本具备的法官、检察官身份会“丢掉”。
记者了解到,为了起表率作用,许多检察院、法院领导放弃了身份。九台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呼显志作为改革的主持者之一,一方面给院里办案能力不高的“老检察”做思想工作,动员其知难而退,另一方面帮助和鼓励高学历人员、办案能手成为员额内检察官。最终,这个改革者“革”掉了自己的身份,成为一名行政人员。“改革有出才有进,当然也需要有人做出一些牺牲。”呼显志说。
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介绍,控制员额内法官、检察官比例,设置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消化固然阻力小,但改革的时间成本高,论资排辈进员额,不仅会挫伤基层、年轻检察官的积极性,还会让改革打折扣。
吉林省政法委一位负责人说:“一步到位选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虽然压力很大,但只要用好公平这杆秤,是完全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