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法治声音 共铸诚信理念 最高法四巡举办“中原法治大讲堂”第三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9月14日,白露刚刚过去一周,微凉的秋雨轻柔地洒落在宽阔的郑州街头,路上的行人也比往常少了许多。这天下午,平日里安静肃穆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却反而热闹了起来。从郑州、开封、商丘等地赶来的全国人大代表马豹子、乔彬、高阿莉、郭红旗、朱献福,来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律师协会以及郑州市两级法院、郑州铁路中级法院、郑州市律师协会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代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的师生代表以及四巡干警共计近300人汇聚在四巡小礼堂,聆听四巡举办的“中原法治大讲堂”第三讲。
这是一场不同寻常的讲座。“中原法治大讲堂”此前邀请的主讲人,要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立法工作的重要官员,要么是赫赫有名的大法官,而今天的主讲人却是一位20多岁的年轻人。他,就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法官助理李大何。
探寻:传统文化与现代法律制度的公约数作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可谓人才济济,第四巡回法庭内部也不乏法学理论与实务经验兼备的高级法官,但最终促使四巡领导同意由这名年轻人担纲“中原法治大讲堂”主讲人的原因,是他兼具文化传承与时代价值的主题:《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违约救济中的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指出,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中华文化强调“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等等。像这样的思想和理念,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
诚实信用既是中国人数千年来一直推崇的道德追求,也是从西方舶来的一条重要法律原则,甚至被称为“民法原则之王”。但是,如何在理论上厘清诚信原则在道德和法律领域的不同内涵,如何在法律实务中恰当合理地适用这一原则,是困扰很多法律人的问题。李大何从一个典型案例切入,全面梳理了古今中外各派学者对于诚信的理解,归纳了诚信原则的内涵,界定了诚信原则的地位。他通过数百份裁判文书,对诚信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立法和司法中适用诚信原则的判定标准。针对诚信原则在违约救济中的具体表现,李大何认为应坚持狭义的附随义务概念,即附随义务仅存在于合同履行期间,当债务人仅违反附随义务时,亦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应当按照违约救济的手段予以救济,包括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
尽管充满理论思辨色彩,但李大何讲得深入浅出、流畅精彩。两个多小时的讲座结束后,许多听众意犹未尽,纷纷建议四巡多举办这样的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务指导意义的讲座。
共识:诚实信用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常委、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朱献福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对今天的活动非常满意。当前,企业面临社会转型和众多社会矛盾,努力建设诚信社会、营造富有正能量的社会环境,对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至关重要。法治也是一种公共服务,一定要补上这一课。” 全国人大代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回回寨村党总支书记郭红旗说:“我认为,诚信就是说话算话。我自己就曾遇到过很多不诚信的人和事。如果不诚信,最后坑害的还是自己。比如,我常跟村民们讲,如果贷款不还失去信誉,银行就不会再给贷款,也就没法发展了。”全国人大代表、平顶山市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党支部书记马豹子说:“感谢四巡上了生动、高质量的一课。我认为,诚实信用的概念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我们每一个普通人都明白诚信意味着什么。社会信用体系一旦建立,就会激发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座谈中,法律工作者们还对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诉讼过程中的不诚信现象表达了高度关注。河南省律协会长、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京宝说:“在诉讼过程中,也会发生很多不诚信现象,比如虚假诉讼等。如何及时发现这些行为并加以规制,值得探讨。建议多利用相关案例进行宣传,以便统一认识和标准。希望加强律协和法院之间的合作,共同致力于诚信体系建设。”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李俊香说:“今天的讲座非常好,旁征博引,信息海量。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等失信现象也很关注,希望法检两家联手,共同致力于诚信社会建设。”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红军说:“诚信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比较少,希望法院能多做一些创新。同时,诚信原则弹性很大,建议对援引诚信原则做出裁判的案件进行类型化、精细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荆伟表示:“在诚信建设过程中,法院肩负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为法治社会作出贡献。”
四巡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李广宇说,作为法律工作者,不仅要学习法条,也要了解法条背后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才能更好地融会贯通、触类旁通,才可能在一个一个孤立的法条之间游刃有余,才能让一个一个冰冷的法条变得更加灵动、有温度。对于法律共同体而言,不仅要在个案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更有责任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共同打造一个诚信守法、现代文明的国家。
责任:积极参与巡回区诚信社会建设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驻郑州,负责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案件的常设审判机构,第四巡回法庭自2016年12月28日揭牌成立,就始终牢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的嘱托,在狠抓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和自身建设的同时,始终把服务巡回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参与巡回区诚信社会建设,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诚信建设要从娃娃抓起。今年“六一”,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法治阳光伴我成长 百名儿童走进四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张庄小学和开封市西姜寨乡刘俄金苹果幼儿园、尹口红太阳幼儿园、李吾庄爱睿德幼儿园、寨刘艾米儿幼儿园的100名少年儿童走进四巡,用一个大灰熊向小白兔借钱不还,最后被禁止乘飞机坐高铁的案例故事,教育孩子们从小要讲诚信。全国人大代表郭建华对这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长期办、坚持办。
除了“请进来”,法官们还主动“走出去”。他们在繁重的办案工作之余,坚持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车间,把“讲诚信、守法律”的理念送到巡回区基层群众的身边。
四巡还特别注重发挥司法审判在诚信社会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不仅坚持依法维护守信守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敢于利用诉讼法赋予的职权,严肃惩戒那些在诉讼活动中违反诚信原则的当事人。四巡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民事二审案件:山西某公司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滥用诉权、反复拖延诉讼进程,第四巡回法庭不但依法判决其败诉,还予以书面训诫。这个案件的裁判公开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许多公众留言说,这无异于一堂严肃的诚实信用课。
文:翟天田、许小兰、王婵
图:刘毫杰、庞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