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 聚焦福建三明 1500万网友在线收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网易福建承办的第十七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聚焦三明,对三明全市法院开展的执行攻坚统一行动进行直播。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日报网、中国青年网、光明网、央广网、中国新闻网、中国长安网、法制网、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中国法院网、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等50余家媒体参与直播活动。直播持续2个小时,1500万网友在线收看。24名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在现场和执行指挥中心监督、见证执行活动。
善意执行助发展 “烂尾楼”成“黄金楼”
9时许,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显示屏上,播放着拒执罪案例庭审视频录像,观看者是当日凌晨被拘传到位的37名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任何人都不要有侥幸心理,生效裁判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如拒绝执行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播放结束后,建宁法院副院长宁金德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训诫。经过教育,23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有的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有的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还有的当场签订还款承诺书,当场履行完毕71万余元。14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依法拘留。
“开发商就是说资金断裂、没钱,没有办法,叫我找政府。感谢法院,终于可以偿还材料款,也能给工人发工资了。”在建宁县某住宅小区,接过建宁法院执行法官发放的工程款,施工工程队长老陈非常感慨,而历经近两千个日夜的不安才拿到血汗钱的农民工们此时终于舒展了眉头。2013年年底,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楼盘烂尾,引发大量诉讼执行案件。建宁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积极协调兄弟法院,取得对楼盘的处置权,在县政府主持下,引入第三方对该楼盘承建、续建、复工并顺利销售,“烂尾楼”变成了“黄金楼”。法院通过变卖、拍卖实现查封楼盘价值最大化,执行到近亿元款项,并依法分配给债权人。此次集中发放的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达4000万元。
与此同时,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50余名干警正位于梅列区东新二路某大型商业体内,对财产逐一清点、查封。由于拖欠多年租金,申请执行人要求收回房屋,但被执行人认为现在回收损失巨大而拒不腾房。基于对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考量,经双方协商和申请人同意,先予查封部分房产并保留部分经营项目暂未查封,待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协商具体的细节问题。
“对公司、企业要善意执行,这是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切入口。解决‘执行难’,不是简单的把案件一结了之,而是要妥善处理各方的利益诉求。在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福建法院的这些做法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推广意义”。演播室嘉宾、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对三明法院的做法连连点赞。
据介绍,三明法院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妥善处理各方利益诉求,司法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去年来,三明中院创新探索附条件拍卖、国企承接、强制管理等资产处置方式,妥善化解金融不良贷款、楼盘债务,推动多个“烂尾楼”工程及时复工建设,让企业“破茧重生”,有力维护区域经济发展。全市法院执结金融案件4992件,执结标的额30.8亿元,助力全市信贷不良率从5.42%降至2.7%,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明法院化解金融不良债务的做法被写入2017年三明市政府工作报告。
公职不是“护身符” 抗拒执行一样拘
9时15分,梅列法院法官来到三明市某事业单位,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文,敦促其支付抚养费。200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女儿随申请人王某华共同生活。根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文每月应支付抚养费260元至18周岁。10年过去,王某文却从未支付。申请人于2018年7月3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看到突然登门的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大惊失色,当得知法官将要强制拘传他后更是百般抗拒,最终被执行干警制服,拘传回法院。执行干警向其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扣划工资通知书,对被执行人每个月的工资预留基本生活费后予以扣划。经协商,王某文承诺将现有存款16000元优先支付给孩子,后期由法院按月扣划工资履行剩余款项。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决定对余某某予以拘传。”10时35分,在建宁某国有企业,建宁法院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拘传决定。余某某为朱某某的贷款担保,朱某某在偿还9万元债务后无力偿还剩下的1万元及利息。经法院多次催告,担保人余某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不接法官电话。据了解,余某某每月有工资等固定收入。今天,建宁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余某某工作的单位,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
“公职人员身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护身符’,而是‘紧箍咒’。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公职人员更应带头守法律、讲诚信。”据三明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张志明介绍,三明市两级法院以执行工作为抓手,致力于构建诚信社会,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敦促机关单位、公职人员立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通知》等,建立特殊被执行人诚信约谈和负面清单档案制度。今年来全市法院已训诫约谈140名失信公职人员,将公职人员执行情况纳入干部选任提拔评优考核范围,取消27名失信公职人员候选资格,有效打击公职人员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执结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104件,标的额850余万元,57名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普法腾房卖山场 让群众获得真金白银
10时45分,在梅列区江滨新村某住宅,执行法官正在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原来,该房产所有权人李某是案件被执行人,房屋租赁期满后,李某同意法院腾房并已告知承租人,法院张贴了清房公告要求其限期搬出。“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案外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将受到法律强制措施的约束。”由于承租人公司仅有一名员工在场,梅列法院法官现场对该员工进行了普法,该员工联系公司负责人后表示,负责人下午会到法院予以配合,且口头承诺十日内主动清空房屋。
“事情过了那么久,今天能拿到钱,要感谢法院的努力和坚持!”现场领到执行款的夏某感慨。几年前,夏某和村民们都把谷物存到张某贵的粮食加工厂,凭着一本粮食存折取大米。后来,因经营不善,加上突如其来的重病,张某贵私下卖掉农户储存的大米,听到风声的农户找到张某贵,可是张某贵既拿不出大米和稻谷,也拿不出钱。于是,437户农户陆续到建宁法院起诉张某贵。经法院调解,张某贵同意以当时市价折算给农户赔偿。可进入执行后,张某贵病情急转直下无力支付,而他名下仅有的一座山场却2次流拍。2017年,张某贵病故。2018年,建宁法院成功拍出该山场,并将拍卖款分配给了437名申请人。也许对夏某来说,这笔执行款是意外的收获,但对执行法官而言,坚持和坚守是兑现对申请人承诺的最好方法。
“今天受邀参与见证了全程执行行动,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体验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苦,今天的执行行动非常有成效,为三明法院点赞。”在现场见证执行的建宁县政协委员戴继平说。
据悉,在当天三明全市法院开展的执行攻坚统一行动中,共出动执行干警261人,拘传被执行人65人,司法拘留36人,宣判拒执罪案件1件,清房腾房8处、查封房产5处,查扣车辆4部,冻结、扣划银行存款196万元,执结案件115件,执行到位金额224万元,现场发放案款和执行救助金4192万元。(罗志强 范茜凌 徐巧 潘阿鸿)
善意执行助发展 “烂尾楼”成“黄金楼”
9时许,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显示屏上,播放着拒执罪案例庭审视频录像,观看者是当日凌晨被拘传到位的37名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任何人都不要有侥幸心理,生效裁判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如拒绝执行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播放结束后,建宁法院副院长宁金德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训诫。经过教育,23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有的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有的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还有的当场签订还款承诺书,当场履行完毕71万余元。14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依法拘留。
“开发商就是说资金断裂、没钱,没有办法,叫我找政府。感谢法院,终于可以偿还材料款,也能给工人发工资了。”在建宁县某住宅小区,接过建宁法院执行法官发放的工程款,施工工程队长老陈非常感慨,而历经近两千个日夜的不安才拿到血汗钱的农民工们此时终于舒展了眉头。2013年年底,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楼盘烂尾,引发大量诉讼执行案件。建宁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积极协调兄弟法院,取得对楼盘的处置权,在县政府主持下,引入第三方对该楼盘承建、续建、复工并顺利销售,“烂尾楼”变成了“黄金楼”。法院通过变卖、拍卖实现查封楼盘价值最大化,执行到近亿元款项,并依法分配给债权人。此次集中发放的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达4000万元。
与此同时,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50余名干警正位于梅列区东新二路某大型商业体内,对财产逐一清点、查封。由于拖欠多年租金,申请执行人要求收回房屋,但被执行人认为现在回收损失巨大而拒不腾房。基于对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考量,经双方协商和申请人同意,先予查封部分房产并保留部分经营项目暂未查封,待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协商具体的细节问题。
“对公司、企业要善意执行,这是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切入口。解决‘执行难’,不是简单的把案件一结了之,而是要妥善处理各方的利益诉求。在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福建法院的这些做法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推广意义”。演播室嘉宾、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对三明法院的做法连连点赞。
据介绍,三明法院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妥善处理各方利益诉求,司法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去年来,三明中院创新探索附条件拍卖、国企承接、强制管理等资产处置方式,妥善化解金融不良贷款、楼盘债务,推动多个“烂尾楼”工程及时复工建设,让企业“破茧重生”,有力维护区域经济发展。全市法院执结金融案件4992件,执结标的额30.8亿元,助力全市信贷不良率从5.42%降至2.7%,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明法院化解金融不良债务的做法被写入2017年三明市政府工作报告。
公职不是“护身符” 抗拒执行一样拘
9时15分,梅列法院法官来到三明市某事业单位,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文,敦促其支付抚养费。200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女儿随申请人王某华共同生活。根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文每月应支付抚养费260元至18周岁。10年过去,王某文却从未支付。申请人于2018年7月3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看到突然登门的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大惊失色,当得知法官将要强制拘传他后更是百般抗拒,最终被执行干警制服,拘传回法院。执行干警向其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扣划工资通知书,对被执行人每个月的工资预留基本生活费后予以扣划。经协商,王某文承诺将现有存款16000元优先支付给孩子,后期由法院按月扣划工资履行剩余款项。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决定对余某某予以拘传。”10时35分,在建宁某国有企业,建宁法院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拘传决定。余某某为朱某某的贷款担保,朱某某在偿还9万元债务后无力偿还剩下的1万元及利息。经法院多次催告,担保人余某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不接法官电话。据了解,余某某每月有工资等固定收入。今天,建宁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余某某工作的单位,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
“公职人员身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护身符’,而是‘紧箍咒’。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公职人员更应带头守法律、讲诚信。”据三明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张志明介绍,三明市两级法院以执行工作为抓手,致力于构建诚信社会,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敦促机关单位、公职人员立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通知》等,建立特殊被执行人诚信约谈和负面清单档案制度。今年来全市法院已训诫约谈140名失信公职人员,将公职人员执行情况纳入干部选任提拔评优考核范围,取消27名失信公职人员候选资格,有效打击公职人员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执结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104件,标的额850余万元,57名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普法腾房卖山场 让群众获得真金白银
10时45分,在梅列区江滨新村某住宅,执行法官正在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原来,该房产所有权人李某是案件被执行人,房屋租赁期满后,李某同意法院腾房并已告知承租人,法院张贴了清房公告要求其限期搬出。“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案外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将受到法律强制措施的约束。”由于承租人公司仅有一名员工在场,梅列法院法官现场对该员工进行了普法,该员工联系公司负责人后表示,负责人下午会到法院予以配合,且口头承诺十日内主动清空房屋。
“事情过了那么久,今天能拿到钱,要感谢法院的努力和坚持!”现场领到执行款的夏某感慨。几年前,夏某和村民们都把谷物存到张某贵的粮食加工厂,凭着一本粮食存折取大米。后来,因经营不善,加上突如其来的重病,张某贵私下卖掉农户储存的大米,听到风声的农户找到张某贵,可是张某贵既拿不出大米和稻谷,也拿不出钱。于是,437户农户陆续到建宁法院起诉张某贵。经法院调解,张某贵同意以当时市价折算给农户赔偿。可进入执行后,张某贵病情急转直下无力支付,而他名下仅有的一座山场却2次流拍。2017年,张某贵病故。2018年,建宁法院成功拍出该山场,并将拍卖款分配给了437名申请人。也许对夏某来说,这笔执行款是意外的收获,但对执行法官而言,坚持和坚守是兑现对申请人承诺的最好方法。
“今天受邀参与见证了全程执行行动,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体验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苦,今天的执行行动非常有成效,为三明法院点赞。”在现场见证执行的建宁县政协委员戴继平说。
据悉,在当天三明全市法院开展的执行攻坚统一行动中,共出动执行干警261人,拘传被执行人65人,司法拘留36人,宣判拒执罪案件1件,清房腾房8处、查封房产5处,查扣车辆4部,冻结、扣划银行存款196万元,执结案件115件,执行到位金额224万元,现场发放案款和执行救助金4192万元。(罗志强 范茜凌 徐巧 潘阿鸿)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