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院试点快速审理机制改革成效显
海口法院试点快速审理机制改革成效显
2015-02-0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轻微刑事案件5天审结 |
海口法院试点快速审理机制改革成效显
法制网海口2月5日电 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胡娜 为缓解刑事案件增多与司法资源有限、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突出,去年4月开始,海南省海口市龙华、美兰、琼山、秀英四个区法院开始试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近一年来,共受理轻微刑事案件1158件,占受理刑事案件的47.5%,运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结1158件,结案率100%,大大提高了刑事审判效率,节约了刑事诉讼成本。 2014年4月21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随后当庭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这是该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后的首起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对社会治安实施有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探索。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只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情简单,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即可实行“及时受理、专人办理、简化庭审、快速裁判”的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案件能够迅速得到处理,大大缩短了被告人审前羁押时间,可以更好地实现罪刑相适应,与此同时,被告人及时受到处罚,被害人得到及时赔偿,有利于减少讼累,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试点前,根据海口中院对四个区法院2011年至2013年案件情况进行的统计分析,四个区法院对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审理和当庭选判率比较高,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比例基本上占到刑事总受案数的60%以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试点工作在四个区法院推进是有基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