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律师市民状告政府 要求禁止机场高速收费
昆明市律师市民状告政府 要求禁止机场高速收费
2014-11-30 来源:联合早报网 作者:admin吴汉钧 重庆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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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六名律师和一名市民状告云南省政府和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要求法院判决机场高速和停车场不能收费,并退还他们缴交的过路费。
他们昨天向中国最高法院和昆明市中级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将云南省政府、昆明新机场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为被告。起诉书提出,机场高速公路和机场停车场是城市基础设施组成部分,纳税人已缴税,购买机票时又缴付了机场建设费,应无偿使用这些基础设施。
起诉人之一的律师王理乾受访时说,停车场只给15分钟免费停车,造成很多人在高速公路停车等候,时间到了再开到机场接人。“高速路车子停多了,存在交通隐患。”
不过,王理乾也承认,全国机场的机场高速路和停车场几乎都收费,只有个别小机场的停车场不收费,但“昆明原来的老机场(停车场)是不收费的。”
长水国际机场于2012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2013年的旅客吞吐量将近3000万人次,在全国排名第七。
云南省发改委年9月曾对机场高速路收费问题作出解释。省发改委称,约15公里的机场高速路以民营企业兴建营运后转移模式(BOT)兴建,属于经营性公路,省政府按规定批准其业主收费。而机场建设费属于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机场建设经费。
中国各地机场高速路和停车场收费的问题曾引起舆论关注,但出现民告官事件可能还是首次。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系副主任唐秋生受访指出,客观来说,机场建设费主要以机场设施、跑道、候机大楼为主,高速路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兴建,收费理所当然;机场停车涉及到用地、管理等后续支出,收费也是无可厚非。
他认为,值得商榷的是收费的高低。机场高速路一般流量大,收费应该降低,地方政府物价局可以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