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五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50名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卢晔、许一君
清华大学:高颖、林君瑶
中国人民大学:张振锋、王怡然
中国政法大学:陈思同、戴宇鑫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王俊毅、牛紫光
中共中央党校:李国冉
中央财经大学:冉博
中央民族大学:王红蕾
外交学院:朱怡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翟会杰、李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杨帅
北京交通大学:任才
北京师范大学:郭育嘉
北京邮电大学: 赵倩
首都师范大学:王亚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黄诗卉
南开大学:李博
天津财经大学:宗艺伟
天津师范大学:卢滢伊
河北大学:王晓儒
吉林大学:张笑月
华东政法大学:程溪、赵楚楚
同济大学:王培慧
上海交通大学:吴佩乘
浙江大学:朱磊磊
山东大学:王胜、柴雨润
中国海洋大学:张月
东南大学:郭雪雯
武汉大学:石为民、芮心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懿、胡修文
暨南大学:张晓晗
海南大学:杨京紫、何博芳
西南政法大学:姜山、程绍阳
云南大学:卓瑞
西北政法大学:胡亮、田红丽
兰州大学:冯芸、张译之
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