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完善法官法检察官法
修改完善法官法检察官法
2014-11-13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法制网讯 记者朱磊 近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倪慧芳在代表民盟中央的发言中建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础。加大对司法体制改革协同性的研究和推进,修改完善法检两院组织法和法官法、检察官法。
倪慧芳直言,目前我国司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给司法公正带来了不利影响:一是崇尚法治、树立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二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改革还不到位;三是基层司法人员的总体素质有待提高。此外,由于司法职业保障机制不健全,目前基层司法人才流失严重,对司法机关的正常运行以及司法公正、高效与权威产生了严重影响。
倪慧芳提出,应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奠定司法公正的思想基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妥善审理各类事关民生案件。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采取措施,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诉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制度基础。加大对司法体制改革协同性的研究和推进,修改完善法检两院组织法和法官法、检察官法,使之与法检两院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措施配套,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确保司法权“去地方化”改革目标的实现。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按照司法程序公正原则,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权责界限;加大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法官、检察官、律师的相互监督制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司法公正的人才基础。司法能力建设是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础是高素质司法人才队伍建设。应进一步推进司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规范司法官准入门槛,完善司法官选任条件和程序,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律人才进入司法官队伍。采取可行措施,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提供行之有效的职业保障。探索从法学教师、专家学者和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进一步扩大司法官来源的渠道;探索延长优秀司法官退休年龄并逐步提高司法官职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