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检察院对“3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案提起公诉
朝阳检察院对“3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案提起公诉
2014-11-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程某以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
2014年5月下旬,一段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三光背男子殴打一少年”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长达8分40秒,视频中3名光背男子持续殴打一名少年,引起广泛关注。
事发之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此案侦破工作,5月25日11时,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表示“对此,北京警方高度重视,朝阳分局正在开展调查。”通过警方连夜工作,5月26日凌晨,公安机关在河北燕郊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程某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他两名参与人员也相继到案。
经查明,2014年5月23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男,17岁)、程某(男,14岁)、郭某(男,14岁)、常某(男,14岁)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内,借故生非、对被害人(男,13岁)持凶器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受轻微伤,涉嫌寻衅滋事罪。
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于2014年4月28日夜砸碎停放在奶西村的汽车窗户并窃取车内8000余元人民币财物,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程某于2014年1月24日在朝阳区朝来万通市场内放火,造成市场内摊位受损,涉嫌放火罪。
2014年7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杨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程某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对窝藏上述犯罪嫌疑人的王某(17岁)以涉嫌窝藏罪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未达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年龄的常某、郭某收容教养。
据了解,在办理案件中,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了解到被害人家庭较为困难,还积极联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被害人申请救助金。检察官亲自将救助金交到被害人手中,并对其进行了勉励,希望其早日康复、认真学习,茁壮成长,成为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有为青年。
朝阳区检察院未检处近年来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小额救助金制度,帮助被害人尽快走出阴影,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尽早回归社会生活。朝阳区检察院杨征军副检察长谈到:“我们的帮扶对象,不仅包括被害人,同时也包括涉罪的未成年人,如果未成年人确实家庭困难或丧失父母监管,或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后未成年人返乡需要路费的,我们都会考虑帮其申请小额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