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文坛:加强文化立法阻断非法利益
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文坛:加强文化立法阻断非法利益
2014-10-24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admin【原标题: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文坛】
郭山泽/漫画
●文坛的铜臭,几乎全部来自非法利益。治本之法也只能依靠法律。在严格依法办文化事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加强文化立法,阻断法律擦边球的路径。
●以法治遏制文坛官场化,还文坛以本来面目,把文艺的归文艺,是文艺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消除文坛官场化,同时也是改造官本位文化的重要部分。
●在法治化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的今天,文坛面临反腐大洗牌。一次彻底的纠正和清理,一场纯净文艺环境、规范文化市场的改革,或许正在酝酿和形成。
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文艺工作者应该牢记,创作是自己的中心任务。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铜臭气。
20日到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法治清风涤荡思想文化领域,曾经啸聚网络“山林”却大肆卖淫嫖娼的网络大“V”、身份光鲜却纵身淫糜交易的荧屏主持、粉丝无数却聚众吸毒的影视明星、号称“新闻圣徒”却涉嫌诈骗的记者,以及以奇谈怪论扰乱人心的富二代、白富美,这些看似风光无限、令人仰望的人物,原来竟那么见不得阳光:在光鲜的背后,却满是肮脏,他们那些故作惊人的高论、离经叛道的行为,原来多是大言欺人。
这些偶像和“牛人”的倒掉,都与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新政有关。
而文艺座谈会的召开和四中全会关于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求,直指文坛弊端,可以预料,文坛必将吹起一场反腐劲风。那么,有哪些文坛现象,会首当其冲地成为法治之剑切除的陈疾腐肉呢?
以法治祛除文坛铜臭
作家,理应以优秀作品传世、成名。但中国文坛搞怪的是,虽然每年出品的各种题材的文艺作品成千上万,年年都有千奇百怪的各类大奖,但却鲜见洛阳纸贵的作品。反倒是,年年都有作家收入多少的排名。不是用作品而是用挣钱多少来衡量作家好坏,岂不怪哉?
在书画界,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人说“乱世黄金,盛世收藏”,当下市场的书画价格高得离谱。有些名家作品,动辄报价一平尺几万、十几万、几十万。千万、过亿的画作,屡见不鲜。但价格高就是好作品吗?2005年11月,吴冠中巨幅水墨画《鹦鹉天堂》在北京保利首届拍卖会上以2750万元的价格落槌。对此“天价”,吴冠中先生却不以为然,称这合乎收藏家口味,自己并不认为这张作品有多好,因为内心流露得不够。吴冠中说:“我现在对拍卖毫无兴趣,拍卖图录也不去看。现在国内的艺术市场有点畸形,人为因素太多,蹿上蹿下的,就像心电图不正常。作品的价值要由时间来验证,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差的,岁月会作出筛选。现在值不值钱无须关心。”
作家们挣钱的门道也不仅仅是甚至不再是靠写作。比如可以参加各种名目的作品研讨会。有些作家都成了研讨会的专业户,紧俏时一天要出席三五个研讨会,到会就抢先发言,二十分钟后就拎上会议文件“快闪”而去——当然,文件袋里会有不菲的费用:2000元、3000元直至万元不等,这既要看作家名头的大小,更要看出资人是多大的款爷、官员。据某知名作家说,只要他愿意,每天到他供职的单位,都会有人来敲门请他临时客串会议,三楼四楼走上一圈,万儿八千悄然落袋。欲知真假如何,不妨百度一下,看看他们出席的活动有多频密。如果作家们的发言是秉公评论,倒也罢了;问题是,吃人嘴软,他哪里还能挺直腰杆批评?闭着眼睛说些好话空话,乃是常态。
故事到此还没完。作家们的即兴发言,会后还会被整理成文,报纸、网络、刊物上转一圈,广播、电视二次发酵,被评论者再来“买版面”、买1000份样报,报纸有了创收,GDP又可以拉动N个百分点。
类似的,还有各种评审会、诗会、笔会,不一而足。所到之处,必有红包,地方政府要出资办会,企业要大力赞助,而拉赞助之人,腰包也顺势鼓了起来。作家们虽然无暇写作,因为频频入主媒体,即便是以“某某等”的身份出现,日久也会混个脸儿熟,成了“名人”。
笔会如此不堪,为何还有人往里砸钱呢?在政府,是希望文人们来美言几句,给自己贴贴金,或可造成一种虚假的文艺繁荣;而在作家,虽然缺乏真实交流和学术成分,但他们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在过程:借机勾兑勾兑关系,送送礼,为以后发稿、评奖、办事等铺铺路。
“成名”之后,财源滚滚而来,挡都挡不住。譬如,会有大学请你前往讲课,或者做个“住校作家”。课只讲一次,终身都可以自诩“客座教授”,甚至把这虚名印成名片,写入简历。一年“住校作家”,也可至死拿来炫耀。至于去企业挂个顾问,老板那里当个客卿,打草搂兔子,随喜随喜。典型的事例,是那个“打黑英雄”王立军,当其威名大盛之时,他不仅收获了“年度法制人物”这样的业内美名,居然还成了多所重点大学的博导,成了书法家,获得专利多达254个,其中有211个是2011年一年之内申请的,平均每1.7天申请一个。
文坛的铜臭,几乎全部来自非法利益。治本之法也只能依靠法律。在严格依法办文化事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加强文化立法,阻断法律擦边球的路径。
以法治遏制文坛官场化
说文坛是官场,这不仅表现在很多官员爱附庸风雅,要时不时让自己的“书法作品”为自己换来财物,比如胡长清,更表现在,官员们退下来之后,很愿意挤进文联作协,退而不休,多享几年余热的温度。特别是,官员摄影家现在是越来越多,因为这是最不需要底子和学问的技术:高水平高价钱的傻瓜相机,任谁都能拍出好照片来,何况他们还可以让跟班摆好相机、让专家调好角度参数、只需上前轻轻捏一下线控呢。而尤为关键的,是他们拥有闲暇的时间……以及公款购买的相机。前不久落马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秦玉海,就以摄影家扬名。他也许并非浪得虚名,但有关部门,还是应该查查他的作品收入几何、收入是否公道,他的器材是否自费购买。
作家、艺术家,作为一项个体的、自由的、随心所欲创作的职业,本应散养,但现在被放进了作协、文联这样的官办机构,便也有了官职大小的区别。这些官职不仅会成为一些作家削足适履改变自己来牟取的利益,也还是那些有几分三脚猫功夫的官员的补偿性安排的佳处。
有的地方规定,作品获奖,按国家、省、市不同级别给以奖励,除了奖钱,还可以长级、升迁,比如据此评定是一级还是二级作家,是否能够担任作协、文联的某级职务。何况,得奖与否,不仅是一个人是否成功的公认标志,更是一个主管官员是否有政绩的标志。于是乎,有的作家诗人很快就发现“获奖”是出名的捷径,皓首穷经,著述等身,何其苦也,哪里比得上巧手经营一个奖项来得容易?于是“跑奖”、“跑部”、“进省”成了一些文人的专业。有的人能够大、中、小奖一个不落!
那些以职谋私、以权谋私、乱用职权的“文艺官”,真应该自我检讨了,胆敢顶风作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曾有报道说,“中国考古学之父李济先生订下了行规‘考古人不得收藏’。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成立黄河考古队时,夏鼐先生也明令队员不得收藏古董”,但这样光明磊落的规矩,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不乏敢死者的冒犯,承德避暑山庄就发生过文物馆员监守自盗的案子。
还有媒体人靠山吃山式的腐败。某电视台爆发的系列窝案,大多与借“3·15”晚会又打又拉企业、借春节晚会上节目、借广告经营以权谋私相关。而报纸杂志,也不乏借机生财的现象。明面的有版面费、广告赞助,隐蔽的还有安排旅游、考察,甚或安插子女亲属工作、就学、职务等等。一些“文学奖”,有些获奖者靠花钱,有些获奖者靠关系,比如总给评委发稿的主编或编辑。
报刊原是“公有制”,在企业化改制中,有些已沦为股份所有或接近私有。其中公私不分,几多猫腻,又有谁知?
虽非文艺官,却发文艺财,这样的官员也有的是。上海海关原副关长卞祖耀,今年7月被带走调查。其案发,据说就是因为他是某收藏家的保护伞。
在文物拍卖场,一些掮客、文物贩子非常狡猾,他们用不同的名字代买,设下重重烟幕。他们私人馆藏的众多藏品,也大多涉嫌偷税漏税,经不起法律的审查。
以法治遏制文坛官场化,还文坛以本来面目,把文艺的归文艺,是文艺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消除文坛官场化,同时也是改造官本位文化的重要部分,庶几,文坛方可面目一新。
以法治提升文坛正能量
文坛的问题,绝不仅仅是腐败。充斥当今文化艺术市场的是什么样的作品呢?文学界,2013年度作家收入排行榜表明,占据前列的多是网络作家,如唐家三少、南派三叔等,而这些作家的代表作则是与现行法律毫不相干甚至背道而驰的《斗罗大路》、《盗墓笔记》等;在电视剧界,占据荧屏的是各式各样的宫斗剧、抗日神剧;电影界,公认的烂片反而频频拿到几亿的票房……严格看来,这些甚至不能称之为文艺作品,著名作家陆天明称之为“缺失了应有底线的娱乐产品”。
这些“娱乐产品”的特点是什么呢?陆天明在评价一部票房过亿的电影时毫不客气地说,是“恶俗”、“恶心”,是“没有信仰”。陆天明是著名作家,国家一级编剧,其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是反腐电视连续剧《大雪无痕》、《苍天在上》。他的作品,正是以其弘扬的反腐精神、法治信仰赢得了全国观众的共鸣。
如何荡涤文坛阴霾?建构精神信仰是根本,而精神信仰建构,其基础应该是法治信仰建构。
四中全会指出了提升文坛正能量的路径: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在法治化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的今天,文坛面临反腐大洗牌。一次彻底的纠正和清理,一场纯净文艺环境、规范文化市场的改革,或许正在酝酿和形成。
让我们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