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设立
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设立
2014-10-11 来源:法制网 作者:admin
最高院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
法制网青岛10月10日电 记者姜东良 通讯员马新 时满鑫 10月10日,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合作,在青岛设立全国首个“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联动机制试点”,探索构建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联动机制,并举行了启动仪式和试点工作座谈会、业务培训。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自200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承担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专项审判指导工作,在指导全国各级法院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协调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司法政策文件和发布指导案例,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司法保护水平。
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向记者介绍说,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根据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由市综治办牵头,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技委、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同建立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及时立案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从严惩治犯罪、落实被害人保护措施等方面,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联动工作合力。
最高法院、公安部、最高检、全国妇联等有关同志出席了此次会议,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负责人对青岛试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