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纠纷 “点”位律师来服务 想咨询 “走”进法律援助站
有纠纷 “点”位律师来服务 想咨询 “走”进法律援助站
2014-08-28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admin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实施细节上的进一步完善,援助机构队伍建设的进一步加强,让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创新,并取得了长足发展。
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龙泉驿区与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当地法律援助服务在工作模式上的创新,让老百姓享受到了更人性化的服务,人情味越来越浓。
龙泉驿区法律援助中心
亮点
“点援制”法律援助
律师你来选
一个案例
“点”来一位好律师
讨回公道还争得赔偿
今年4月,家住龙泉驿区的焦淑珍忧心忡忡地来到龙泉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原来,两年前焦淑珍与丈夫协议离婚,前夫应承担一半孩子生病时产生的费用。去年正月初六,焦淑珍8岁的女儿生病住院,前后共花去了11.24万元医疗费。焦淑珍在与前夫协商共同承担医疗费时,产生了矛盾,前夫只支付了小部分医疗费,而剩下的医疗费一直悬而未决。
焦淑珍来法律援助中心的这一天,正好是龙泉驿启动“点援制”法律援助服务的日子。工作人员让焦淑珍在“龙泉驿区法律援助中心点援律师公示栏”里“点”一个律师来为她提供服务,焦淑珍“点”到了四川聚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姚靖。
焦淑珍告诉姚靖:“扣除保险报销和学校捐款抵扣部分,他(前夫)应该支付4万元,但当时只给了1.5万元,剩下的2.5万一直没有给。”姚靖从焦淑珍手中拿到相关资料,对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对、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仔细研判。今年5月,龙泉驿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纠纷案。最后通过法院的调解和姚靖的据理力争,焦淑珍的前夫当场支付了1.25万元。
之后,焦淑珍一句不经意的话,还让她从医院获得了一笔高额赔偿。“虽然拿到了前夫的医疗费,但我女儿这个病留下了后遗症,今后的日子还是难啊。”正是这句话,细心的姚靖发现焦淑珍的女儿住院治疗期间,因误诊留下小儿麻痹症的后遗症。随后,姚靖找到医院所属地卫生部门,就其医疗事故赔偿一事进行维权协商。
在姚靖的努力下,医院最后答应支付焦淑珍30万元,作为承担这起医疗事故全部责任的赔偿。焦淑珍感叹道:“我‘点’姚律师真的太幸运了,是他的无私帮助,让我女儿将来的生活有了更多保障。”
案例背后
启动“点援制”
自选律师信任度更高
所谓“点援制”,是指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法律工作者名单中自主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今年4月4日,龙泉驿区正式启动了“点援制”。
据了解,“点援制”的实施改变了以往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后,只能被动接受律师的服务模式,让受援人可以自主选择律师来帮助自己。这种方式尊重了受援人的自主选择权,可以加深受援人与律师之间的信任,便于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此次龙泉驿的“点援”工作,得到了全区6家律师事务所的支持,首批有32名律师参与。其中一名律师告诉记者:“在工作中明显感觉到受援人的信任度提升很大,这样方便我们最大程度了解到真实的情况。”据悉,参加“点援”的律师均是自愿报名,再通过龙泉驿司法局严格把关审核的优秀律师,最大化保证了法律援助的质量;龙泉驿司法局将热衷公益事业的优秀律师吸收到“点援制”名册中,从而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除此之外,龙泉驿司法局专门制定了相关文件,把“点援制”以文件的形式规范化、制度化;法律援助中心每月还会召开一次法律援助律师工作例会,统一协调处理律师在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案件的监督。
记者了解到,自“点援制”启动以来,龙泉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立案98件“点援制”案件,其中涉及赡养、劳动争议、工伤、人身伤害、抚养、家庭暴力等。
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亮点
半小时法律援助圈
家附近就有法律援助工作站
一个案例
周婆婆的赡养问题
没出社区就解决了
今年7月,家住锦江区的周婆婆来到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莲新工作站。周婆婆今年78岁,老伴李大爷于今年2月去世,此后大儿子李华(化名)与小儿子李伟(化名)便不赡养她了。周婆婆多次找到居委会调解未果,无奈之下来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
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受理该案件后,多次走访社区,收集相关资料,并找到李家两个儿子协调。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周婆婆并不是李家两兄弟的亲生母亲,因此在父亲过世后,两兄弟便不再赡养她了。周婆婆向工作人员哭诉:“我虽然不是他们的亲生母亲,却也尽了我的能力去抚养他们,我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他们不管我,谁来管我呢?”随后,工作人员又找到周婆婆的两个儿媳进行劝解,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鉴于这样的情形,周婆婆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工作人员积极协助老人办理了申请法律援助的一系列审批手续并提交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赵勇律师全面接手处理老人的赡养官司,莲新工作站则积极配合赵律师约见当事人和证据收集的工作。
赵勇告诉周婆婆,她对李家两兄弟是履行了抚养义务的,这种抚养关系成立后,他们必须要尽赡养义务。周婆婆听闻后安心了许多:“以前只知道这种事要打官司,但毕竟身边懂法的人少,也不知道该问谁。多亏了莲新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来帮我,还给我找了律师,心里才有了依靠,实在是太感谢了。”目前,此案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审理。
案例背后
步行半小时
家附近即享法律服务
周婆婆法律求助成功,仅仅是锦江区打造全区标准化法律援助站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锦江区司法局通过加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形成了“一中心、三圈层”的法律援助格局,即:以位于福字街的锦江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中心,一、二环路之间有莲新工作站,二、三环路之间有成龙晨辉工作站,三环路外有三圣工作站。通过这样分圈层地建设法律援助站,让社区居民半小时内就能享受到法律咨询、援助申请等服务,从而构建起“半小时法律援助圈”。
“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形成社区受理、服务中心审批的模式,非常快捷方便。”锦江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模式对于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有很大帮助,而且也切实解决了他们的法律要求。对于很多矛盾纠纷,在基层就能化解。”
为了保证法律援助的有效性和高质量,锦江区司法局在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的打造上不遗余力:在锦江区39家律师事务所内选聘了10名执业律师,专职从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心值班接待等工作;在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这一块,还有26人组成的志愿律师队伍,为提升服务能力奠定了基础。
在对案件办理质量上,锦江区司法局也进行了整体提升:改变了以往法律援助案件由中心指派式为专职律师集中办理模式,强化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控制,要求专职律师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除此之外,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还会进行集体会商,共同探讨,以求拓宽办案思路,更全面地来提升专业化办案服务效果。
家住锦江区的罗大哥对记者表示,现在许多社区居民只要遇到法律方面的疑惑,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家附近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法律问题或者申请法律援助,“的确是很方便!”
肖万忠 张文娟 实习记者 王虹
本报记者 姚晓熙
武侯区举行
警惕非法集资法制宣传
本报讯 (记者 张渝) 昨日下午,武侯区在位于潮音路的区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依法治市、警惕非法集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帮助市民防范和降低金融风险。
活动中,武侯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司法局、公安局等单位以及机投街道工作人员来到广场,通过发放资料、政策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通过现场咨询,许多老年人懂得了很多“听上去很美”的金融集资都存在很大风险。“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利用亲情诱骗等都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市民在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认真辨别。”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道,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只有银行及银监会授予资质的金融机构,才是理财的合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