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保山专场活动顺利举办
10月9日至10日,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保山专场活动顺利举办,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组成员仇永胜,云南滇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明宇应邀到保山市开展《民法典》宣讲。
此次宣讲活动以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村(社区)的形式,由保山市司法局、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统筹组织专场宣讲6场次,分别下沉到隆阳区、施甸县、保山工贸园区、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保山学院开展专场宣讲各1场次。
仇永胜就民法典的功能地位、刑事法治的泛化、《民法典》的核心要素、《民法典》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进行阐述,围绕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婚姻家事等热点问题,深入解读《民法典》的各项规定。刘宇明结合《民法典》的颁布,多角度讲解颁布的历史背景、意义及对国家、社会、公民个人的深刻影响,针对民法典与个人联系紧密和新增法律内容进行分析。宣讲引起了大家的共鸣,《民法典》在老师的讲解下变得生动有趣,通俗易懂。
隆阳区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普法骨干等,施甸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国家及省、市驻施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乡镇派出所分会场乡镇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含派出机构),保山工贸园区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职工、永盛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园区公安分局民警以及园区所属国有公司中层领导,市民政局班子成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机关及所属15个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保山学院办公室等各部、处室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部分老师和学生140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保山市各县(市、区)、各单位还将持续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贯彻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纠纷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