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对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提出要求 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周强对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提出要求 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014-01-04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1月3日讯 记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通报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和特约监督员工作情况,并听取特约监督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特约监督员所提监督意见,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周强强调,特约监督员制度实施四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举措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利于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是一项务实有效的好制度。下一步,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深化对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特约监督员所提监督意见,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采取邀请特约监督员视察调研、参加重要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参与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论证以及观摩庭审、提讯、接访等方式,努力拓宽特约监督员参与司法工作的渠道。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副院长江必新主持座谈会并通报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副院长李少平通报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情况。
据悉,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中聘请42名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半年来,特约监督员认真行使监督权利,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会议、参与重要文件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参加了专项视察活动、案件庭审旁听和调研,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批评、意见、建议或者举报材料,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