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适时修改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适时修改行政复议法
2013-12-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admin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陈菲)“行政复议法的立法效果确实不高,一部分是因为法制宣传不够,但更重要的可能是政府本身不重视这部法。”汪毅夫委员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6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对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效果表示不满意,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适时修改法律,推进行政复议制度的贯彻落实。
吴恒委员说:“从执法检查报告情况看,现在行政复议案件申报数、受理数、结案数还比较低,我认为除了当事者不敢或者心存疑惑外,还有很多人是不知道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复议法颁布14年了,我认为实施的情况不太好。”韩晓武委员认为最大的问题是行政复议的社会认可度还不高,大量行政争议未纳入行政复议法制轨道,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普遍存在。
韩晓武举例说,近3年来,某自治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0多件,而同期受理的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则高达5万余件。有些县级政府几年来甚至未受理过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乔晓阳委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给他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点也是老百姓一般都不知道有这部法。
“行政复议制度设计得是很好的,但是现在各级政府行政复议能力普遍偏弱,一是机构不健全,平均每个县级政府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到一个人。二是收案数量少,有的县甚至从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没有办理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在这些县,平均信访数量少的三四百件,多的上千件。”乔晓阳指出。
乔晓阳认为根子还是在于要提高对行政复议法的认识:“尤其现在社会矛盾这么多,放着一个好好的制度没有充分用起来。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政复议是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重要平台。”
马馼委员认为,当前行政复议公信力不高。“应该说现在不当行政行为还是不少的,但是行政复议维持率过高。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地方的维持率是百分之百,行政行为百分之百正确是不存在的,这样做就有‘官官相护’之嫌。”她说。
马馼建议,把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修改结合起来,形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科学分工、有机衔接机制,适当地划分各自的边界和范围,来受理“民告官”的问题。
“现行行政复议法不少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新形势需要,亟待修改。要通过对该法的修改,强化行政复议救济功能,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实行行政复议集中管辖,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机制,建立回避、听证、质证、证据等制度,提高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韩晓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