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2013-12-26 来源:新华社 作者:admin
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张晓松)在即将过去的2013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展望新的一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26日表示,工商部门将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期盼。”张茅说,工商总局把推进这项改革作为今年工作重中之重,在总结试点经验、开展理论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比较论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10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方案,明确提出,要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从而大幅降低了开办公司的成本。
“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张茅说,改革方案出台后,试点地区继续稳妥推进改革,其他地区也积极实施了简化审批等措施,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了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
据工商总局统计,今年以来,全国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004.92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8.4%,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201.07万户,同比增长27%。
准入更宽松 注册更便利
“市场主体发展数量的多少、经营规模的大小、科技含量的高低、产业结构的优劣,直接决定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对于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据张茅介绍,2014年,工商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积极稳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大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坚持先立后破,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国务院尽快修订起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同时组织做好工商总局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尽快起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上报国务院,为“宽进”后实现“严管”提供基础性保障;
——尽快出台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和办法,制定登记窗口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前后管理工作平稳过渡。
张茅表示,围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简政放权,工商部门还将积极推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改革,加快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消除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的体制性障碍,探索建立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机制等。
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放了以后,会不会乱?张茅认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要求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既要放开到位又要管住管好,“宽进”同时必须实施“严管”,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是关键。”张茅指出,今后,工商部门将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以国家经济户籍数据库为基础,推动建设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手段的作用;将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积极探索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行办案信息共享,维护全国统一的市场秩序。
张茅认为,加强市场监管还要构建社会协同共治机制,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从单纯对实体或经营者的监管转变为注重发挥市场业主管理市场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以及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行业自治自律,实现社会协作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