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不满精神赔偿决定复议
“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不满精神赔偿决定复议
2013-12-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
中新网平顶山12月21日电(记者 门杰丹)近日,“死刑保证书案”当事人李怀亮收到98万余元国家赔偿,再次引发公众关注。作为被限制4282天人身自由的赔偿,李怀亮及其家人能否接受,“死刑保证书案”是否就此画上句号?12月21日,记者进行采访时获悉,李怀亮家人经过4天的商量,认为精神赔偿等不合理,决定申请复议,代理律师已将复议申请写好,下周一递交。另外,李怀亮家人表示,将来收到赔偿后,要安排好李怀亮今后的生活,家人相互之间不会为钱生怨。
错误羁押12年,李怀亮家破人亡
2001年,河南平顶山市叶县湾李村村民李怀亮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被捕。案件历经七审三判,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2004年,平顶山中院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被害人家属上访,与家属约定尽量判李怀亮死刑,即“死刑保证书案”。2013年4月25日,平顶山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事实不能成立为由,判决李怀亮无罪,被关押了12年的李怀亮当庭释放。6月3日,李怀亮提出380.1247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12月17日,平顶山中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李怀亮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的赔偿金78.0822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驳回李怀亮的其他赔偿请求。
对这一赔偿决定,李怀亮及其家人能否接受,“死刑保证书案”是否就此画上句号?12月21日,记者带着公众的关心,前赴叶县进行采访。
记者在李怀亮姐姐家,见到了李怀亮。虽然离开看守所已经半年多,但李怀亮依旧显得精神呆滞,话语不多。当年进入看守所时年仅35岁的他,现如今已经两鬓斑白。12年间,物是人非,在他看来恍如隔世。
“原先我的父亲、母亲都活着。我(从看守所)出来了,母亲却含恨离世了,俩闺女也都出嫁了,感觉对不起她们,没有赡养老人,也没能照顾孩子,没在家,啥都管不成。”李怀亮说话间,反复强调:“咱又没杀人,没有杀她的妞,咱又没坏良心。”
“俺娘最挂心小儿子怀亮,到最后含恨离世,他妻子也离家出走,孩子也没法上学,都家破人亡了。”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声音哽咽地说:“他出来后跟妻子联系上,妻子回来住了20多天又走了,说是在外边打工。案子还没结果,家里老房子破得住不成,她咋在家待?”
认为精神赔偿等不合理,李怀亮决定申请复议
对于获得98万元国家赔偿,李怀亮认为不足以弥补他所受的伤害。
李爱梅说,与浙江叔侄案的赔偿相比,弟弟的赔偿偏低。浙江案件,羁押10年,赔偿110万,而弟弟被无辜关押12年,仅赔偿98万元。“精神损失,浙江的是45万,平顶山他给了20万,一年还不到2万元。”
“虽然说,98万元赔偿也不算少,也够怀亮买房置业,顾住后半生生活,但是外界不知道这12年中间,怀亮家破人亡,我们家人还打官司请律师,折腾一回又一回,花的钱受的折磨不说,怀亮在看守所更受罪。”李爱梅告诉记者:“家人这几天商量过了,决定申请复议,这个官司一定要打到最后,求个公正。”
代理律师蔺文财告诉记者,目前复议申请书已经写好了,决定下周一递交。“这个赔偿是不合理的,尤其是精神损失费。浙江案件,在监狱羁押10年,每个月家属可以看望,是半限制人身自由;李怀亮在看守所羁押12年,是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精神赔偿20万肯定少,所以提出54万元精神赔偿。另外,还有一个节假日的加班费,因为李怀亮在押12年间,每个节假日照样押着没放回家,等于是在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给加班费。”
“既然劳动法已经规定了,被押人没休息,也有享受的权利,关于这一点,以前在几个案子中也提过几次,法律是靠大家推动才进步的。”蔺文财说,依照上述意见,决定提出147万元的赔偿。
李爱梅:收到赔偿款安排好李怀亮今后生活
李爱梅告诉记者说,现在弟弟身体正在恢复,替他租了个房子,不忙的时候就叫他过来一起吃饭,带他熟悉周围生活环境,教他做饭等。将来等赔偿下来,尽量让他们夫妻跟以前一样一起生活,在老家盖房子或是在县城买房子。弟弟还不到50岁,不是做生意的料,就是做不了生意,身体恢复了,可以找个活干,把他安排好,不能让他再受罪了。
采访中,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许道印称:“这次国家赔偿是对他原来错误羁押造成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如果说今后查明李怀亮是真凶的话,还是会对他进一步判决,不过不用再追缴这次国家赔偿。”
将来对于这笔钱的使用,李爱梅表示,虽然家里兄弟姐妹6个,但绝不会因为钱生怨,他们会商量着来,把弟弟的后半生安排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