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条意见
上海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条意见
2013-12-06 来源:东方网 作者:admin
东方网12月6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昨天,市检察院通报近日出台的《上海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十条意见”)。这是本市检察机关继开通网上律师预约平台,推行“律师接待综合管理系统”,推进律师接待、阅卷室规范化建设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5月,设置在上海检察门户网站下的全市检察机关网上律师预约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实现了24小时全天在线预约申请。
这也是全国省级检察机关中首个覆盖全市三级检察院的网上律师预约平台。据统计,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检察院通过该平台共计受理472个律师事务所996名律师的预约申请2958件,保证做到每件必复。
此次出台的“十条意见”分别对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五大权利提出指导意见,并明确了律师在执业权利被侵犯时的两种救济形式,要求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服务、建立相关机制保障。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律师王思维告诉记者,以往律师办案普遍存在阅卷难、约见难和取证难的现象。在今年起实施了新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及时阅卷难、反馈难、知情难取代了旧三难。这次出台的十条意见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从法律层面转化为了司法实践,从制度上保障了律师执业的“五大权利”,对更好地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