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院审理招摇撞骗案 八成冒充“警察叔叔”
东莞三院审理招摇撞骗案 八成冒充“警察叔叔”
2013-11-2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admin通过QQ或相亲网站冒充警察以结婚为由骗财骗色、假冒交警人员在公路上查车骗钱、身穿警察制服检查没收“老虎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昨日发布招摇撞骗罪案分析报告,该院审结的11宗该类案件中,冒充警察行骗的案件多达9宗,占招摇撞骗案的八成以上。法院认为,相关证件、制服容易伪造,是造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案多发的重要原因。法院建议,相关部门向市民传授辨别真假警察的知识和方法,开通举报热线,方便市民对相关情况进行咨询举报。
案例一
假警察网钓女子骗财骗色
今年5月上旬,被告人陈某仁化名陈某某在某网站认识了程女士,自称在东莞工作的人民警察,并向程女士发送了十来张身着警服的照片,两人开始密切交往。
两人交往后不久,陈某仁以工作调动还有8万元资金缺口为由向程女士借款。程女士借给陈某仁2.5万元。之后,陈某仁又以调动工作为由向程女士借款17万元,心生疑虑的程女士随后报警,陈某仁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
假交警“执勤”查扣过路车
2011年12月17日,被告人刘某兴伙同“小强”(另案处理)经商量后决定冒充交警以查车为名骗取财物。当日20时左右,刘某兴和“小强”各穿着警察执勤服在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布社区塘厦大桥附近路边,以警察执勤查车为名查扣被害人张某豪的一辆无牌男装摩托车,刘和“小强”以放车为由骗取张人民币400元。后刘某兴在逃跑过程中被接报的民警当场抓获。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兴伙同他人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数据
冒充警察作案占八成
据统计,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09年至今共审结招摇撞骗罪案11宗。该院调研发现,该类案件中冒充警察的犯罪分子特别多。据统计,11宗案件中冒充警察的就有9宗,占该类案件的81.8%。
为了达到行骗目的,犯罪分子伪装程度也非常高。据法院分析,案件被告行骗时均身穿“制服”、持有“工作证”等,看起来“像模像样”,受害人在短时间内往往难以辨别真假。此外,犯罪分子均以诈骗财物为目的。案件被告冒充警察,骗取年轻女子信任后再实施诈骗,目的都是钱财。
建议
开通假警察举报热线
犯罪分子冒充警察进行诈骗,不仅造成了老百姓人身财产的损失,还破坏了警察在市民心中的良好形象。法院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公布相关骗局伎俩,向市民传授辨别真假警察的知识和方法,同时可开通举报热线,方便市民对相关情况进行咨询举报。
公职人员证件易伪造是招摇撞骗案频发的重要原因,法院建议有关部门可通过开展“打假”专项行动,进一步查处乱贴办证“牛皮癣”,公然制贩假证件、假印章等违法犯罪人员。(记者 周伟良 通讯员 钟紫薇 曾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