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将设中外合作律所 国外律所服务仍有限
上海自贸区将设中外合作律所 国外律所服务仍有限
2013-09-3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admin昨天(9月27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从六大领域扩大了自贸区服务业开放措施。其中,允许设立合资旅行社、允许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教育和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等开放措施备受关注。昨天,京华时报记者就专业服务领域和社会服务领域中的重点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做出解读。
人才中介服务
国际人才中介产业链更完整
>>开放措施
(1)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2)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解读】
人才中介产业潜力大
北京某权威人才交流机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本来就存在有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但是不允许外方控股,要保留中方的决策权。仅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批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1071家,从业人员超1.5万人。去年,北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超过800亿元。相关产业在国内大中型城市中,发展潜力巨大。
国内机构存先天不足
该负责人表示,国内人才中介机构的服务项目普遍还不能提供完整的全链条服务。此外,国内中介机构人性化服务还不够,对于高端猎头方面,国内人才中介机构更是存在先天不足。
该负责人表示,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人才中介机构,通常在产业链和服务项目上更全面,普遍能提供员工招聘、岗前培训、薪酬制度设计、转岗培训、任职选拔、辞退处理等一系列全面服务。而在高端猎头方面,国外的人才中介机构,乃至港澳人才中介机构,在为内地企业挖掘国际高端人才方面,更具有先天优势。
人才国际化空间巨大
该负责人表示,上海自贸区人才服务的改革,对于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更好地企业化运作,脱离行政色彩,大有帮助。对于增加国际化人才储备,吸收国际先进的人才中介机构服务手段和理念,都具有直接作用。
整体上看,上海自贸区新政给了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更大的活动空间,有利于国内企业引进更多优质的国际人才。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有望继续提高,促进国内外高端人才的双向流动,使国内人才得到更为规范的国际化培训。
旅行社
出境游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开放措施
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解读】
合资旅行社出境游少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发布,试点中外合资旅行社可申请经营出境游业务。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仅在2011年确定了3家有出境游资质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中国旅游研究院产业所副研究员杨彦锋说,目前,即使国内旅行社想获得出境游资质也需要诸多批复。京沪市场上这种资质显得尤为珍贵。
国内社主导出境旅游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由于中外合资旅行社不熟悉、不适应中国旅游市场,对中国游客的习惯也不够了解,再加上价格方面没有优势,一直以来他们都是以接待入境游客为主,很少涉及出境游,而获得出境游资质的这三家也经营得不理想,因此这几年来,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的中外合资旅行社规模并未逐步扩大。国内旅行社仍然在出境游市场中占据主流地位。
出境游竞争将更激烈
中青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贸区细则中没有对旅行社获得经营许可的时间进行规定,所以让中外合资旅行社获取回报的时间缩短了两年,这是国内社无法享受的待遇,将会吸引中外合资旅行社选择到自贸区内注册。一旦有更多的合资旅行社获得出境游资质,上海出境游市场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
携程旅游营销高级经理顿继东认为,合资社加入会加剧竞争,但短期内对传统国内大旅行社不会造成影响,因为中外合资旅行社的市场基础不够雄厚。长远来看,外方将他们的管理经验引入并辅以资金支持,出境游市场的竞争会变得更加激烈。
医疗服务
外资医疗机构也应守中国法律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解读】
独资医疗机构仍没有
著名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表示,2000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至今,全国近20个省份已有近200家中外合资医疗机构,经正式审批的只有约20家合资医院和60余家合资诊所,主要分布在京沪闽等地。但是,目前在国内完全独立的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还没有标准范例。
经营方式决定看病价
王健康认为,就目前的合资医疗机构看,用户群体多是外籍及高收入人群,服务内容主要是社区全科门诊或集中于眼科、口腔科、皮肤科、妇产科等专科。看病价格的高低要看外商怎么申请自己的营业方式,如果是营利性的医疗机构,那么价格可能会高一些,但是政府会要求其缴税。
公立医院应“师夷长技”
王健康认为,目前,我国老百姓对优质医院的需求矛盾还是比较突出的。外商独资医院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优质的医疗技术、优秀的管理服务等,是能获得百姓认可的。
王健康称,好的开端还要有好的落实,下一步应制定针对引进的外资医疗机构的优惠政策细化并落实到位。外资医疗机构也要遵守我国法律,取得卫生机构资质、医生执业执照,和医院注册执照。
王健康认为,引进外资医疗机构可以减轻公立医院的压力。同时,也会给公立医院带来竞争压力,有助于公立医院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理念,为中国百姓服务。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必会让职业教育走出政府怀抱
【解读】
职教办学之路难运行
昨天,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表示,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具有政府为主,行政主导的特点。即使职业学校走上普通学校的办学之路,仍难以良好运行。储朝晖说,职业教育直接与产业相关,投资应比义务教育更多。但目前,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还是很少。
外资引进手续仍难办
储朝晖表示,中国早在加入WTO之初就承诺要开放教育培训市场,但进展缓慢。目前很多中外合资的培训学校合作层次不高,多是用国外牌子,师资培训还是由中国老师完成。在融资上,只有很少的机构获得了国外融资。新东方总裁办公共关系总监王学文表示,目前中外合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很少,很多是使用国外教材,培训国内师资。外资引进手续复杂。
职业培训引入新刺激
王学文表示,自贸区允许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对行业、家长和学生来说都是利好消息,也迫使教育的从业人员要更快地与世界接轨,提升竞争力。
储朝晖认为,自贸区政策引入了新的刺激和激励方式,注重与产业相结合,让职业教育从政府怀抱中走出来,给民间发展职业教育带来了新的生长点,增加了职业教育多样性,将直接影响官办职业学校。但是,新机会背后必会出现新障碍和阻力,还可能出现西部教师向东部流动的情况。
>>开放措施
(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
(2)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律师服务
中外合作律所对监管提出挑战
>>开放措施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解读】
国外律所服务仍有限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李曙光介绍,目前,中国的司考不允许外国人参加,外国人拿不到中国的律师执照,外国律所在中国只能成立分所或者办事处,并不是独立机构,经营范围也很有限,外国律师事务所不能在中国从事正式的法律服务,只能帮助外国人提供法律服务,或帮中国企业到海外上市提供服务等。
对合作监管提出挑战
李曙光指出,要和不同文化的外国律所合作,磨合期肯定要更长一些,因此要建立包括利益分享、服务合作、法律服务公司的治理机制。此外,这种合作也对监管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监管部门要尽快出台或者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律师法也要相应修改,一些部门的管理方式也要改变。
打通全世界律师业务
李曙光认为,自贸区律师事务政策放宽,外国律所业务范围会扩大,原来只能服务外国人,将来也能服务中国人,全世界的律师业务都将打通。中外律所经验互补,取长补短,业务水平、服务能力都会有很大提升,对于我国法律人才、律师的培养有很大的好处。
这种合作既适应于全球化的经济发展形势,也适应于全球化的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形势,同时又推动本土律所的成长。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田虎 梅天一 郭莹 裴晓兰